民航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航材
泉源: 本站 宣布时间:2021-06-30
航空器的维修中不可阻止地要涉及到航材的使用问题。。。。。使用及格的航材对包管航空清静和维护航空运营人的正当利益都是很是主要的。。。。。
及格的航材包括两个很是主要的属性:
第一是正当性,,,,,,即应当具备完整、有用的及格证实文件批注切合民航规则中关于 适航性的划定;;;;;;;;
第二是确保在贮存、运输历程中有用坚持适航性状态。。。。。
另外,,,,,,为避免不法航材在航空器维修中使用,,,,,,各民航政府都对 航材的可追溯性提出了要求。。。。。

一、界说:
CCAR-145第145.3 条界说
(r)自制件:是指不是依据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的制造厂家果真宣布的一连适航性文件中给定的设计数据、质料或加工要领制造的航空器部件。。。。。
CCAR-43 第43.5条界说
(h)时寿件:指在航空器、发念头或者螺旋桨(以下简称航空产品)的一连适航文件中有强制替换要求的部件。。。。。
AC-120-FS-058R3
5.4标准件:指其制造切合确定的工业或国家标准或规范的零件,,,,,,包括其设计、制造和统一标识要求。。。。。这些标准或规范必需是果真宣布并在航空器或其部件制造厂家的一连适航性资料中明确的。。。。。
5.5原质料:指切合确定的工业或国家标准或规范,,,,,,用于凭证航空器或其部件制造厂家提供的规范举行维修历程中的加工或辅助加工的质料。。。。。这些标准或规范必需是果真宣布并在航空器或其部件制造厂家的一连适航文件中明确的。。。。。
5.6全新航空器部件:指没有使用时间或循环履历的航空器部件(制造厂型号审定历程中的审定要求履历或台架实验除外)。。。。。
5.7使用过的航空器部件:指除全新航空器部件以外的航空器部件。。。。。
5.8航材供应商:指向航空运营人提供民航局批准或认可的航空器部件和原质料的任何单位和小我私家。。。。。航材供应商包括经批准或认可的航空器部件制造厂家、其他航空运营人、维修单位或者航材分销商,,,,,,任何仅提供信息、运输的代表、署理人(包括机构)不视为航材供应商。。。。。
5.9航材分销商:指以自身名义从民用航空器及其零部件制造厂家、维修单位或其他航材供应商购置航空器部件或原质料,,,,,,再销售给其他人的单位或小我私家。。。。。
二、治理要求:
第 145.22 条 器材
维修单位应当按下列划定具备其维修事情所必需的器材,,,,,,对其举行有用的保管和控制,,,,,,包管其及格有用:
(a) 维修器材应当切合有关适航性资料的划定。。。。。通过协议使用其他单位器材的,,,,,,应当具有有用的正式条约或者协议。。。。。
(b) 维修单位使用的器材应当具有有用的及格证件,,,,,,并建设入库磨练制度,,,,,,缺乏格的或者未经批准的器材不得使用。。。。。
器材的有用及格证件可以接纳下列形式:
(1) 标准件和原质料应当有及格证或者及格证实;;;;;;;;
(2) 非标准件和非原质料的全新器材应当有原制造厂揭晓的适航批准标签或者批准放行证书;;;;;;;;
(3) 使用过的器材,,,,,,应当具有民航总局或者民航地区治理局按本 划定批准的维修单位签发的本划定附件七划定的《批准放行证书/适航批准标签》。。。。。
(c) 使用非航空器制造厂家批准的供应商提供的器材应当见告响应的航空营运人,,,,,,并通过航空营运人获得民航总局的批准或者认可。。。。。
(d) 关于航空营运人的维修单位,,,,,,允许其凭证民航总局或者民航 地区治理局批准的事情程序生产少量自制件用于其自身维修事情,,,,,,但仅限于其故障、失效或者缺陷不直接造成《民用航空产品和零件及格审定划定》第五条第(四)项所列任一情形的航空器部件;;;;;;;;非航空营 运人的维修单位生产上述自制件的,,,,,,应当在使用前见告响应的航空营 运人,,,,,,并通过航空营运人获得民航总局或者民航地区治理局批准。。。。。自 制件不得销售。。。。。
(e) 维修单位应当建设在质量系统控制下的器材供应商评估和入库磨练制度,,,,,,以避免缺乏格的器材在维修事情中使用;;;;;;;;对库存的器材应当建设有用的标识、保管和发放制度,,,,,,以避免器材混放和损坏,,,,,,包管器材完好,,,,,,使用准确。。。。。
(f) 关于具有库存寿命的器材,,,,,,应当建设有用步伐避免维修事情中使用超库存寿命的器材。。。。。
(g) 关于化学用品及有防静电要求的器材,,,,,,应当凭证原制造厂家的要求接纳有用的清静防护步伐。。。。。
(h) 维修单位应当建设不可用器材的隔离制度及报废器材的销毁制度,,,,,,避免在维修事情中使用不可用的或者报废的器材。。。。。
第 145.31 条 维修事情准则
(c) 维修中使用或将使用的器材应当具有有用的及格证件并处于优异可用状态;;;;;;;;使用经本单位维修的以恢复装置为目的的可用件应 当具有本单位的可用件挂签;;;;;;;;外委修理的可用件应当凭证外委厂家的 证件要求提供响应的维修放行证实;;;;;;;;维修现场存放的航空器部件应当 具有明确的标识,,,,,,可用件与不可用件应当隔离存放并且在运输历程中妥善;;;;;;;;ぁ。。。。
(d) 航空器部件的维修放行证实接纳由维修单位授权的放行人 员签署《批准放行证书/适航批准标签》的形式。。。。。但当任何部件的维 修是为本单位另一项完整的维修事情需要时,,,,,,其维修证实可以接纳本 单位内部及格证件的形式。。。。。
维修单位签发维修放行证实应当遵守下列划定:
(1) 只能对本单位维修的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签发维修放行证实;;;;;;;;
(2) 维修放行证实不得恣意更改或者挪作他用;;;;;;;;
(3) 维修单位可以凭证详细情形对维修放行证实举行调解以保 证填写内容的完整性,,,,,,但不得对其原有的内容举行任何删改;;;;;;;;
(4) 维修放行证实的使用不得对航空器或者航空器部件的适航性造成混淆。。。。。
经批准的维修单位应当至少向送修人提供维修放行证实并附有 有关实验维修事情的说明。。。。。海内维修单位提供的维修放行证实以及有关实验维修事情的说明应当至少使用中文,,,,,,但在外洋/地区送修客户 提出要求的情形下,,,,,,维修放行证实以及有关的说明可以接纳英文;;;;;;;;国 外/地区的维修单位为中国挂号注册的航空器及其零部件提供的维修 放行证实和有关实验维修事情的说明应当至少使用英文。。。。。
维修放行证实的复印件应当与维修纪录一同生涯。。。。。
CCAR-43
(f)为知足CCAR91部对时寿件检查的要求,,,,,,关于航空器上暂时拆下时寿件的处置惩罚应当知足如下要求:
(1)在切合下述条件的情形下,,,,,,为维修的目的暂时从航空产品拆下并重新装置的时寿件可以不凭证本段(2)的要求举行处置惩罚:
(i)时寿件的寿命状态没有改变;;;;;;;;
(ii)拆下并装置于统一序号的航空产品上;;;;;;;;
(iii)在时寿件拆下时代,,,,,,该航空产品不再累积使用时间。。。。。
(2)除本段(1)的情形外,,,,,,任何从航空产品上拆下时寿件的应当按下述要领之一举行控制,,,,,,确保到寿的时寿件不会被装置到航空产品上:
(i)纪录生涯系统:即是用一个纪录生涯系统来控制,,,,,,该系统纪录时寿件件号、序号和现行的寿命状态。。。。。时寿件每次从航空产品上拆下后,,,,,,纪录应与现行寿命状态一起更新。。。。。此系统可以包括电子、纸张或其他纪录方法。。。。。
(ii)挂签:即在时寿件上挂附标签或其他纪录。。。。。标签或纪录应包括时寿件的件号、序号和现行的寿命状态。。。。。时寿件每次从航空产品上拆下后,,,,,,应建设一个新的标签或纪录,,,,,,或者在现有的标签或纪录上更新现行寿命状态。。。。。
(iii)非永世性标记:即用易读的非永世性标记在时寿件上标明其现行寿命状态。。。。。部件每次从航空产品上拆下后,,,,,,其寿命状态应更新。。。。。但该标记应当不易被扫除,,,,,,且应当切合制造商的标记说明文件,,,,,,不得破损时寿件的完整性。。。。。
(iv)永世性标记:即用易读的永世性标记在时寿件上标明其现行寿命状态。。。。。时寿件每次从航空产品上拆下后,,,,,,其寿命状态应更新。。。。。但该标记应当切合制造商的标记说明文件,,,,,,不得破损时寿件的完整性。。。。。
(v)隔离:即对到寿的时寿件举行隔离,,,,,,以避免被装置到航空产品上。。。。。对时寿件隔离时应当至少知足如下要求:
1)纪录并坚持该件件号、序号和现行寿命状态;;;;;;;;
2)确保该件与其他可用的相同时寿件脱离贮存。。。。。
(vi)破损:即对到寿的时寿件举行破损,,,,,,以避免时寿件被装置到航空产品上。。。。。对时寿件举行破损,,,,,,该破损应当使该件不可修复和重新使用,,,,,,并显着地不适航。。。。。
(3)时寿件的转移。。。。。其时寿件由于拆下、出售或其它情形需要转移时,,,,,,除非该部件被破损,,,,,,不然该部件应当按本条控制要领的要求举行标注或附带挂签或纪录。。。。。
